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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管理丨云南省:消防安全先行助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

点击量:736    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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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3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首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年会上关于“探索建立专项规划名录清单及相应的审查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关系,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国自然资源报》开设《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管理》专栏,陆续推出各地特色经验。首批已介绍2023年6月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工作部署会上交流的6个省市经验。第二批介绍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规划统筹管理优秀案例,今天推出云南篇。

  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和统筹协调作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在组织编制《滇中城市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沿边城镇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九大高原湖泊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等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专项规划管理。《通知》一是要求全省各级要建立目录清单,原则上不得在目录清单之外另设其他空间类专项规划;二是明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主体、技术要求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入库备案审查要求;三是明确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实施动态评估等机制。同时,以消防专项规划为突破口,联合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探索建立云南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体系。

  时间协同:一是统一规划期限,消防专项规划期限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发展规划相协调,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二是对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要求,同步开展各级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等相关工作。一方面强化了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指导和约束作用,另一方面加强了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的支撑,有效解决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时间不同步导致的衔接传导问题。

  空间协同:一是规划层级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应,设置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消防专项规划;二是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对应,包含行政区划全域范围;三是针对中心城区、开发区等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关注的区域,提高消防救援等级,加强消防设施配套,进行重点防护和分级规划引导。

  数据协同:一是统一规划底图。专项规划使用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同的规划底图、坐标系、比例尺。二是统一数据标准。专项规划采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同的规范标准及数据格式,确保专项规划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可以相互衔接、相互转化。三是统一管理平台。消防专项规划通过审批后,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辅助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及成果共享。

  根据各类消防救援设施的特点,对消防救援设施采用“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等差别化的控制方式,保证规划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刚柔并济”“实用管用”。

  实线控制:对需要独立占地且原则上不得更改用地位置、边界、面积规模的消防设施进行实线控制,并作为消防专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虚线控制:对需要独立占地且面积规模不得更改,但位置可根据服务半径进行调整的消防设施,在规划中进行虚线控制。

  点位控制:微型消防站、社区消防站、乡村消防站等可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的消防设施,根据服务半径要求在规划中进行点位控制。

  指标控制:具置、用地边界(如有)等在下位规划或规划实施时予以确定的消防设施,在规划中进行指标控制,明确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指标落实的空间范围。

  横向联动:一是规划编制阶段,建立消防救援机构牵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的规划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和数据共享,协同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二是规划审查阶段,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性,严格对专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把关,专项规划成果先由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专业性审查,再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后,报同级政府审批实施。三是规划实施阶段,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管理丨云南省:消防安全先行助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加强对专项规划的实施监督,保证规划严格执行。

  纵向贯通:总体形成“省级统筹、州(市)级部署、县(市、区)级落实”的工作模式。省级层面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省级消防专项规划,监督指导州(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州(市)层面落实省级消防专项规划,明确州(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近远期目标指标,构建集约高效的州(市)域消防系统网络格局,监督指导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县(市、区)层面落实州(市)级消防专项规划,整体谋划县域城乡消防安全格局,明确各类公共消防设施、乡村地区消防规划、特殊地区消防规划等内容,提出与详细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要求,并负责指导具体项目建设。

  目前,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启动,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下一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做好消防专项规划的衔接核对和入库工作,推动与其他部门业务协同、数据及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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