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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这些场所!3月31日前黑河市将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点击量:927    时间:202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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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3月31日,对全市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单位应依法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存在分租、多个经营业态的,产权(管理)方与承租方,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构建“统一管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治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要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二)严格火源、电源管控。场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制度,严禁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使用液化气罐、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入室停放充电,严禁违规搭建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及时清理可燃杂物。

  (三)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场所要按标准配置场所所需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同业态、不同功能、不同业主的混合经营等场所,要定期开展消防维保检测,确保设施完整好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建议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设施。

  (四)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产权(管理)方与承租方,要定期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并组织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人员密集的多业态场所,工作人员应具备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能力,做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强化初起火灾处置。场所管理单位要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南》(DB23/T 3208-2022)建立微型消防站,配足消防力量、装备,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尤其要加强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火情,第一时间组织整改、扑救。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3月31日,对全市“九小场所”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一)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场所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未开展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未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涉及多产权多业态场所消防管理责任不清,未明确共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等管理责任。

  (二)场所设置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明火厨房未与场所其他区域进行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违规住人。

  (三)消防安全疏散。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未采用平推式外开门;疏散走道、首层疏散外门、室内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足;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设施。

  (四)场所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章搭建;违规使用聚丙烯、聚氨酯、塑料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建筑内部装修擅自减少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增加疏散距离。

  (五)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或存在压力不足、软管破损等现象;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未配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或存在损坏、未通电等现象;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或存在管网无水、系统瘫痪等现象;停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

  (六)电气消防安全。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场所内等停放、充电。

  (七)用火用气安全。违规使用明火;取暖设备使用时未与附近可燃物保持距离且无人员看护;违规在营业期间实施电气焊,人员无证作业,未落实防护措施;使用燃气的部位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以及其他违反燃气消防安全规定的情形。

  (八)初期火灾处置。未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演练;员工不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火警、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组织疏散逃生。

  (一)场所自查自改。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的“九小”场所切实开展自查自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人员等上门入户宣传发动、督促自查自改;“九小”场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整治重点内容,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

  (二)整改隐患问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场基层排查力量要当场反馈并依法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报送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部门督促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三)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乡镇(街道)社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从业人员“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3月31日,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遮挡。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商场市场、医院等场所的门,未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材数量不充足、功能不完好。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未每年开展全面检测,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用水量不满足要求,消防水池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五)其他事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未向公众提示本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未提示本场所内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事关这些场所!3月31日前黑河市将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或容留人员住宿场所;以及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凡属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内容和“四懂、四会、四个能力、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了解单位火灾风险和重点危险部位、懂得组织疏散和逃生要求、掌握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技能,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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